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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核查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3    作者:赵慧     来源: 校医院     点击: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凡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发证之月起到子女满18周岁止,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

现公布新乡学院(含新原校区)202416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名单,见附表。

如有疑问,请联系计生办。

电话:0373-3683617             联系人: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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