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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市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发布日期:2024-07-05    作者:     来源: 新乡医保     点击:

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是指参保女职工办理生育出院结算时只需结算生育(含计划生育,下同)医疗费,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生育津贴的经办模式。2024年7月1日起,符合本市生育津贴待遇的女职工在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结算时,由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相关信息,即可在河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生成生育津贴信息,由医保经办人员按照政策审核通过后,向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银行账户拨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拨付进度可在“河南医保”小程序上,按下图所示方式查询。生育津贴于产假期满后按照流程向用人单位银行账户拨付,参保人员产假结束后可以在“河南医保”小程序查询进度。


温馨提示:

(一)生育津贴只有企业女职工可以享受,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二)如参保单位在河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银行账户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将影响生育津贴拨付;如存在以上情况,请参保单位及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更改;

(三)2024年6月30日之前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企业女职工,仍需按既往流程,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生育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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