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城乡居民日支付限额50元,在职职工日支付限额150元,退休职工日支付限额200元,其他待遇政策保持不变,通过日支付限额使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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